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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(失效)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杭发改法规〔2024〕15号
2024-10-30
索引号:002489444/2024-275702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文号:杭发改法规〔2024〕15号成文日期:2024-10-30
发布单位:市发改委主题分类:其他
有效性:有效统一编号:ZJAC02-2024-0005
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(失效)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各区、县(市)发改局:

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,加强法治机关建设,根据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 2018 年第 372 号),市发改委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我委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拟废止2件,失效2件。

本通知自 2024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。在通知实施前已不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者国家方针政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,自不符合当时起自动失效。

附件:

1、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2、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2 4年10月30日

附件1:

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序号文件名称文号三统一编号
1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(试行)杭发改投资〔2013〕422 号ZJAC02-2014-0001
2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9个部门关于印发《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2年版)》的通知杭发改社会〔2022〕12号ZJAC02-2022-0005
附件2:

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序号文件名称文号三统一编号
1关于数据中心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发改能源〔2020〕197号ZJAC02-2020-0001
2关于印发《杭州区域细胞制备中心试点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杭发改高技〔2021〕69号ZJAC02-2021-0001
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(失效)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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